青岛地税网上申报系统,青岛地税网上办税综合业务平台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青岛地税网上申报系统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青岛地税网上申报系统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青岛新疆路属于那个地税?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市北分局或胶州市地方税务局。 青岛市有两条新疆路,分别位于青岛市市北区和青岛市胶州市(所辖县级市),相应的管辖该路段的地税局就分别是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市北分局和胶州市地方税务局。
青岛的公司应该如何做年报?
地税申报一般是两种: 一种是到所属地税分局柜台进行申报(每月1-10期间),填写营业税申报表,按所属营业税子税种进行纳税申报(一般营项目税率为营业额的5%)这个税种需要到片管那去核定! 第二种是,已开通网上申报的用户不用去柜台,可以在家里用电脑登录地税网(事前必须开通企业网上报税功能)在网上点击营业税报表,填写好营业额,会自动核算所以交税款,点网上申报就可以了,税款由税局直接到账户里扣取,税单也由银行出具!
个人所得税APP更新,房东信息成为选填项,你怎么看?
应该说,出租人个人信息改成选填,是个对纳税人便利的好事,毕竟索要房东个人信息,很多时候房东不一定愿意给。
但对于房东出租住房的税收,从法律上来说是法定的,税局真要征收的话,还是逃不掉的。
有了住房地址,基本就掌握了出租信息,有没有房东的个人信息,其实没那么重要了。
个税APP更新,租房抵扣,租客填写房东信息由必填变成选填。这个我不得不承认我们国家税务部门的服务态度越来越好 ,能够对纳税人的各种意见及时作出反应。但是,我对房东信息可以不填,表示了担忧,这种情况下,房客申报房租抵扣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一定会大打折扣。应该会有很多人借机申报虚***信息,获得享受个税抵扣优惠政策的机会。比如现在房屋群租现象中,房客明明搬走了,但是他还是以该地址申报抵扣,因为是群租,房客的管理相应的要混乱一些。这种情况下,税务部门如何监管呢?
谢邀!
国家为了使达到标准的部分人群享受税收红利***取变通方式也未尝不可,只是这个红利工资越高的人群享受的越多,低收入人群无法享受。
享受这一政策红利的人必须留着合同以备税务部门查验,正规合同上基本都有房东和房屋信息,即便没有,有了租客抵扣的线索,在大数据时代,查起来也不是难事。
现在正是国民经济普查,这个措施也正好做了配合,据说,这个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一出,税务部门收集到的信息比任何时候都多,都真实可靠。
最近办税大厅也是只针对出租房屋开***的征收5%综合税率的税,其他的暂未征收,以后对于租金月收入超过10万的是否征收增值税不得而知,对于4%的房产税和1%的个人所得税以后是否征收也不得而知,但是对开***的肯定会按综合税率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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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个税出台后很多房东颇为紧张,其原因如下:新个税法中最为特色的地方是增加了6项专项附加扣除,其中一项是“住房租金”附加扣除,享受此项优惠的个人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供“租房合同”等与房东相关信息。
很多房东之前的房租收入是从未缴纳过个税的,但新个税法的出台会将房东租金收入信息无条件的提供给了税务机关,今后再不正常缴纳房租收入税费的房东将会被税务机关重点关照的。
谢谢邀请。
这是之前热议的一个问题,也是一个房东、房客和税务机关的三方难题。个人认为,此次APP的更新,有利于解决之前房东、房客之间的矛盾,但后续仍然有需要跟进的地方。
积极作用:
1. 房东可以选择性的提供信息,不用担心个人信息被泄露,也不用成天担心被追缴税款;
2. 房客可以安心地申报,不用担心房东因为交税而转嫁给自己,也不用担心房东因为怕交税而将自己扫地出门。
3. 虽然私房出租的税收征管难度大,税务机关缺乏有效的信息来源和控管手段,但通过个税扣除来获取房东信息,继而征税显然是有违初衷的,所以,这个修改很明确地确定,个税扣除是项优惠政策,不要曲解了其中的含义。
后续需要跟进的问题:
1. 因为房东的信息是选填,那么如果不填的情况下,如何来防止纳税人虚报租房信息以获取专项扣除的***呢?这可能要加强后续监管的力度,也许会以抽查的形式来解决。
2. 关于房屋出租的税收一直是个难题。现在各地的政策略有不同,但总的来说,房东一旦交税,一定会转嫁到房客的头上。如何平衡好这个关系,也是将来税收征管需要考虑的问题。
以上个人观点,欢迎评论补充。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青岛地税网上申报系统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青岛地税网上申报系统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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