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公安局,苍南县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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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发出首份男性人身安全保护令, 你怎么看?
看到这题目,首先想笑,但旋即又不敢笑了。
1、网上查一下,还真有几个同样的案例,题目说的首份,可能是当地的首份了。
(1)据11月26日红星新闻记者专访,“对男性发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很少见,这在温州还是首例。”
今年40多岁的吴某与妻子林某结婚多年,夫妻因两人性格不合,经常吵架并早已分居。吴某开有一个早餐店,分居后,妻子林某好几次叫她的兄弟、嫂嫂、姐姐等亲属来骂他,到早餐店闹事,并对吴某进行围殴,将其打伤。经过派出所调解,女方赔过钱。后来男方为躲避困扰,搬到父母家居住,妻子林某再次纠集一帮亲戚上门,把他父母家的门窗、家电全部砸坏。
吴某无奈向***提起离婚诉讼,同时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希望***“帮忙”让老婆“远离我,远离我的父母”。
(2)据【时时热点2019-04-22 14:56】
张先生为人比较和善,对人都是以理服人。但是一直忍受着妻子的家暴也不是个办法,于是就向***提起了人身保护令。***刚开始听到这件事情,也是感到非常奇怪。一个大男人居然被自己的妻子家暴,这样的事情还真是少见。不过既然这位张先生已经忍受不了他妻子的家暴,理所应当应该申请一个人身保护令,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
(3)据法制日报法制网:
11月25日,一名男子向吉林***春市宽城区人民***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希望能够通过法律手段,让他免于妻子的威胁与拳脚。这也是吉林省首起男性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案件。
据了解,申请人迟某与段某(女)于2018年10月登记结婚,因感情不和,迟某于2019年向******离婚,但由于段某拒绝配合***送达文书且迟迟不露面,迟某无奈只好撤诉。2019年11月18日,迟某在北京曾租住的地点与段某因婚姻财产等问题发生口角,遭到段某及其随行人员的殴打。段某被北京市公安局某分局处以行政拘留十三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措施。
2、近年,剩女急剧增加、离婚率不断攀升(其中,74%由女方提出),让人感到女权在似乎在过度膨胀。
一般意义上,男人是家中的顶梁柱,一个30-50岁的男人,在肌肉与气力上与女性是不在同一个级别的,即使打不过一个女人,至少也能承受几下挨打。但上述(2)中,似乎男人不是打不过女人,而是不想动手。
3、法律面前***平等,这是句口号。但实际中,是难以平等的。特别是在性与家暴方面。
(1)女人都有个【妇联】的“家”,明确是保护妇女儿童,但男人却没一个【男联】组织。
(2)前几天的新闻,两个49、50岁的女人对一个男人怀恨,想法子与该男人***,并暗中用手机进行录像,然后要挟该男人给5万元,因为对方不给而控告该男子***。最终被人识破,两女分别判刑。——当然,不能判***罪,而是敲诈勒索罪。最终,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一审判决,朱女士、赵女士犯敲诈勒索罪,均被判处***一年,并分别处罚金五千元。(见“中国经济网 2019-11-27 16:51:53两女一男旅店过夜 与一女***后男子噩梦来了”)
(3)男性遭遇家暴,确实不少,但能够成功申请保护令的,还真算得上新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苍南县公安局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苍南县公安局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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